关于表彰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供销合作社: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抢抓机遇,主动作为,锐意改革,大力推进经营服务创新、组织体系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组织体系更加健全,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经济实力日益增强,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业绩显著、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进一步增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投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决定,授予北京市平谷区供销合作社等300个集体“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赵春生等69名同志“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赵桂花等30名同志“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被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崇高追求、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在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继续发挥骨干作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创造新的业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8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张晓远)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